遼寧億利新材料有限公司
遼寧億利新材料有限公司企業(yè)標準
Q/YL003—2018
聚苯顆粒輕質混凝土
2018-01-31發(fā)布 2018-02-1實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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遼寧億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發(fā) 布
前 言
本標準按照 GB/T 1.1—2009 給出的規(guī)則起草。
本標準起草單位:遼寧億利新材料有限公司。
本標準主要起草人:賀湘凌,曹德軍,趙寶貴,胡永騰,張哲,王佳。
本標準于2018年1月首次發(fā)布。
聚苯顆粒輕質混凝土
1 范圍
本標準規(guī)定了聚苯顆粒輕質混凝土的術語和定義、分類、原材料、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(guī)則、標志、包裝、運輸和貯存。
本標準適用于工業(yè)與民用建筑物、構筑物的保溫隔熱、(鋼結構)屋面填充找坡、(鋼結構)樓面填充、內置隔墻的填充、基層墊層、基坑填充、路基、市政管道等部位所使用的現澆聚苯顆粒輕質混凝土。
2 規(guī)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單)適用于本文件。
GB/T 5486—2008 無機硬質絕熱制品試驗方法
GB 8624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燒性能分級
GB/T 10294 絕熱材料穩(wěn)態(tài)熱阻及有關特性的測定 防護熱板法
GB/T 10295 絕熱材料穩(wěn)態(tài)熱阻及有關特性的測定 熱流計法
JG/T 266—2011 泡沫混凝土
JGJ/T 70—2009 建筑砂漿基本性能試驗方法標準
JJF 1070—2005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檢驗規(guī)則
國家質量監(jiān)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75號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(jiān)督管理辦
3 術語和定義
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。
3.1 聚苯顆粒輕質混凝土
由干粉料(無機膠凝材料、外加劑、摻合料混合而成)、輕骨料(聚苯顆粒)和水配制而成的輕質混凝土。
4 分類
聚苯顆粒輕質混凝土按其抗壓強度分為Ⅰ型和Ⅱ型兩類
5 要求
5.1 技術要求
聚苯顆粒輕質混凝土的技術要求應符合表 1 的規(guī)定。
表 1 聚苯顆粒輕質混凝土技術要求
5.2 凈含量偏差
按國家質量監(jiān)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 75 號的有關規(guī)定進行。
6 試驗方法
6.1 試驗環(huán)境
標準試驗環(huán)境為:空氣溫度(23±2)℃,相對濕度(50±10)%。在非標準試驗環(huán)境下試驗時,應記錄溫度和相對濕度。
6.2 干表觀密度和抗壓強度
按 JG/T 266 的規(guī)定進行。
6.3 導熱系數
按GB/T 10294 的規(guī)定進行。
6.4 線性收縮率
按照JGJ/T 70 的規(guī)定進行。
6.5 燃燒性能等級
按照 GB 8624的規(guī)定進行。
7 檢驗規(guī)則
7.1 檢驗分類
產品檢驗分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兩類。
7.1.1 出廠檢驗
產品出廠時,必須進行出廠檢驗。出廠檢驗項目為濕表觀密度和凈含量。
7.1.2 型式檢驗
型式檢驗項目包括5.1中全部項目。有下列情況之一時,應進行型式檢驗:
a) 新產品試制或老產品轉廠生產的試制定型鑒定;
b) 正常生產時,每兩年至少進行一次;
c) 正式生產后,產品的原料、配方、工藝及生產裝備有較大改變,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;
d) 產品停產六個月及六個月以上,恢復生產時;
e) 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有較大差異時;
f) 國家質量監(jiān)督機構提出進行型式檢驗要求時。
8.2 組批與抽樣
8.2.1 組批
同種產品、同一級別、同一規(guī)格產品 30 t 為一批,不足一批以一批計。
8.2.2 抽樣
抽樣應具有代表性,采取隨機抽樣方法,每批產品隨機抽取 10 個包裝袋,從每個包裝袋中取等量樣品并混勻,總量不少于 5000 g。
8.3 判定規(guī)則
全部檢驗項目符合要求,則判定該批產品為合格品。若有檢驗項目不符合要求,應對不符合要求的檢驗項目加倍取樣復檢,全部復檢項目符合要求,則判定該批產品為合格品;若有復檢項目不符合要求,則判定該批產品為不合格品。
9 標志、包裝、運輸和貯存
9.1 標志
產品標志內容應包括:
a) 產品名稱;
b) 產品型號;
c) 生產廠名、廠址;
d) 生產日期、批號;
e) 產品的執(zhí)行標準
9.2 包裝
粉料和輕骨料要分袋包裝,粉料應采用有內襯防潮塑料袋的編織袋或防潮紙袋包裝;骨料應采用塑料編織袋包裝。產品的包裝應無破損、封口嚴密,并能保證產品在貯運時不受損壞。
9.3 運輸
運輸、裝卸過程中,應整齊碼裝,不得擠壓、碰撞、扔摔,保持包裝完好無損。運輸過程中應防雨、防曬、防火、防高溫。
9.4 貯存
應在陰涼、干燥的場所貯存,貯存溫度為 5℃~35℃,并要注意防風、防雨、防曬、防火,不宜露天存放。產品貯存期為 6 個月。